明中都城

  
在今安徽凤阳县城西北隅凤凰山之阳。明洪武二年 (1369) 九月,诏 “以临濠为中都,命有司建置城池宫阙如京师之制”,营建达六年之久。主要建筑有外、中、内三城。外城周五十余里,中城周十三里,内城周六里。内城高约15米,城内殿宇壮丽。有太庙、社稷、中书省、大都督府、御史台、中都城隍庙、开国功臣庙、历代帝王庙、中都国子监、演武厅、校场等。清康熙六年 (1667) 移凤阳县治于城内,改称县城。现仅存西华门、午门及一段城墙。1982年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