沁源县

  
北魏建义元年(528)置,为义宁郡治。治所即今山西沁源县。《元和志》卷13:“因沁水为名。”隋开皇十六年(596)为沁州治,大业初属上党郡。唐复为沁州治。北宋属威胜军。金初属沁州,元光二年(1223)升为谷州。元复为沁源县,仍属沁州。民国初属山西冀宁道。1930年直属山西省。 在山西省东南部、太岳山东麓。属长治市。面积 2554 平方千米。人口15.5万。辖5镇、9乡。县人民政府驻沁河镇。西汉置谷远县,属上党郡。西晋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