梅河口市

  
在吉林省南部。通化市代管。面积2175平方千米。人口61.8万。辖5街道办事处、14镇、10乡。市人民政府驻和平大街。梅河,系满语“阿把梅和必拉”的缩语,意为“形似大蛇的河”。市区正处梅河入柳河之口,故名。清光绪五年(1879年)置海龙厅,治海龙,属奉天府。光绪二十八年升府,1913年撤府置海龙县,属奉天省东边道。1929年属辽宁省。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属辽北省。1949年属辽宁省。1954年划归吉林省,属通化专区。1956年县治迁梅河口镇。1968年属通化地区。1985年撤销海龙县,改置地级梅河口市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