丹巴县

  
1914年以丹东、巴底、巴旺三土司地置,属川边道。治所即今四川丹巴县。任乃强《西康图经》(地文篇)《正释·七十九·西康三十六县名义》:丹巴“包括丹东、巴底、巴旺三土司,与明正土司属鲁密二十四村,及旧屯地,命名丹巴,集三土司属之首字也”。“丹巴”,藏语意为“山谷岩城”。次年属川边特别区。1939年属西康省。1955年属四川省。 在四川省西部。属甘孜藏族自治州。面积 4659.1 平方千米。人口5.7万。辖1镇、14乡。县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