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安县

  
金正隆二年 (1157) 置,属秦州。治所在纳甲城 (今甘肃秦安县)。明郭子章 《郡县释名》 陕西卷下: 取 “秦州安定之义也”。明属巩昌府。清雍正七年 (1729) 改属秦州。民国初属甘肃渭川道。1927年直属甘肃省。 在甘肃省东南部、葫芦河流域。属天水市。面积1601.5平方千米。人口59.5万。辖3镇、19乡。县人民政府驻兴国镇。金正隆二年(1157年)置秦安县,治今兴国镇,属秦州。取“秦州安定”之意。明属巩昌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