番禺县
秦始皇三十三年 (前214) 统一南越后置,为南海郡治。治所即今广东广州市。《水经·泿水注》: “姚文式问云,何以为番禺? 答曰: 南海郡昔治在今州城中,与番禺县连接,今入城东南偏,有水坈陵,城倚其上,闻此县人名之为番山。县名番禺,倘谓番山之禺也。” 而 《初学记》 卷8引《南越志》 称: “番禺县有番、禺二山,因以为名。”此皆附会之辞。据 《山海经·海内南经》 载: “桂林八树,在番禺东。” 郭璞云: “今番禺。” 《续汉书·郡国志》 注引 《山海经》 作 “贲禺”。《文选 · 游天台山赋》 注引作 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