封疆大吏
明代专指都指挥使司、承宣布政使司、提刑按察使司(合称都、布、按三司),是明代行省中平行的三个最高权力机构。都指挥使司(简称都司)是地方最高军事机构,掌一方的军政大权,所辖卫所隶属五军都督府,由兵部统辖。凡遇朝廷吉凶大事,上奏表时,序衔于三司之首。承宣布政使司(简称布政司)是一省的最高行政权力机构。至宣德(明宣宗朱瞻基年号,1426-1435年)初年,除两京外,全国设十三布政司。提刑按察使司(简称按察司)是一省的最高司法机构。其职责是纠劾官邪,止息奸暴,平定狱讼,洗雪冤抑,以振扬风纪,澄清吏治。